最近有批货出口
现在需要通过自己香港离岸公司操作
国外是开信用证到香港离岸公司
合同里怎么规定可以接受第三方单据,英文如何表示?
另外,既然合同规定可以接受第三方单据
请问可不可以所有单据都有国内代理提供?CO,PL,BL,CI,PO...?
只要信用证受益人是香港离岸公司,通过香港公司转结外汇
谢谢
回复 #26 金百利离岸咨询 的帖子
谢谢:victory: :victory:
很专业
报关: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、离岸公司作为买方
清关:海外客户作为买方、离岸公司作为卖方
提单:1.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,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
2.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,收货人写海外客人,你不用再转让提单少
个手续另外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的信息。
离岸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转开给供应商的时候,
也就是所谓的改单,改单时可以把金额改小,
这部分差额就成了中间商(离岸公司)的利润
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:工厂做卖方,离岸做买方
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:离岸做卖方,国外客户作买方
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,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(可委托货贷帮修改)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 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
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一般的付款方式,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,但如果做L/C的话,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/C里注明一条: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,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,等着不符点扣款吧(50-150美金没了),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,那就情况不妙了
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(支付代理费用)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
离岸公司可直接买单出口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注册香港公司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(Third Party Documents)了。你直接向客户说明,请他确认接受,一般都没有问题(至少欧洲是这样),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/O或Form. A的,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,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
6.许可证不熟(没做过需要许可证那么高层次的产品),估计也不可能由香港公司出,所以卖方名字也不太可能是你们香港公司,不过许可证应和C/O、Form. A同类,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。
7.除C/O、Form. A和许可证外,所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文件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(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/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),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
4.C/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自然C/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,不过这没什么关系,下面再说。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注册离岸公司, C/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(下面Form. A同理)。
5.Form.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同上。一般C/O或Form.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,看国别地区来了。不过你说你们客户是北欧的,应该是要Form. A不是要C/O了?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,单据也是独立的,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抬头(可委托货帮修改,用于保护客源)
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,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,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免税
香港公司给客户的交单单据可以按以下清单制作:
客户→香港公司→代理公司→工厂,报关出口还是用代理公司,
1.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
2.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
3.B/L稍麻烦点。按规矩,B/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,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(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),那很简单,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。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以香港公司名义向国内买产品,然后销售到国外 中间找货代出口更改下提单离岸账户都会显示 offshore account 吗?,可以以香港公司的抬头
单据报关出口:离岸公司作为买方,工厂做卖方
国外客户清关单据:离岸公司做卖方,国外客户做买方。
单据可委托货代更改抬头为离岸公司抬头
注意保护客户资料
遇到指定货代的香港公司如何报税?需要交多少税?,可与货代协商修改抬头
你可以选择注册香港公司可以让你自由收汇,还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合同,香港公司帐户
可TT也可开L/C,都很方便.
1. T/T
Shipper就填写香港公司名称和地址, Consignee就写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及电话,Notify可以填写same as consignee, 不需要背书。最好能将提单COPY件传真给客户看一下,收到货款后,再寄正本给客户或做电放提单
2. L/C
Shipper是L/C上受益人, Consignee按L/C上要求to order of ........, Notify按L/C要求一般是申请人。 如果L/C上受益人是香港公司,就需要香港公司的章背书。
你的客户开信用证离岸公司,那么受益人就是你的离岸公司注册香港商标;
报关出口后,得到提单,提单上的SHIPPER可修改
拿着这个提单什么是分类协调制度(HS)?[贸易术语],做好发票和装箱单,以及信用证规定的其他单证,就可以去银行议付了。
议付收款后,你要从离岸公司给国内代理汇款,是你报关时申报的外汇金额。
核销了由国内代理,尽量保持单证统一,CO可建议客户接收第三方开具的
因为离岸公司不是大陆进出口权公司,开具不了CO,第三方开具给客户不影响清关
一般楼主用离岸公司跟国外生意,然后对方开信用证给离岸公司
货物从国内去到海外,可以找货代公司运作
代理公司:报关,收汇,核销,退税bbs
SOHO(离岸公司)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Consignee / Notify Party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工厂: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
资金流: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,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,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,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(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)。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,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,工厂开等额增票,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
奥德盛徐小姐回复:
以香港公司名义向国内买产品,然后销售到国外
中间找货代出口更改下提单
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,然后发货,将提单 $100万的发票,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,审单无误后,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$120万,离岸银行将$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,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,解付$120万给离岸银行,离岸银行解付$100万给出口商银行,余额$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。
香港直办,离岸公司注册/年审/审计报税,价格最低,服务最佳.
信用证流程如何操作
例如: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$100万合同,中间商以$120万与进口商签约,货物是30辆轿车,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,发货港为上海,目的港为纽约。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,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,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。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/C,$120万(此证称为母证),
转开L/C :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,银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/C, $100万,此证称子证,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:[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
香港金百利-专业 专注 专心 您永远值得信赖的离岸伙伴
1、 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,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
2、 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,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,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,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.
3、 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,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退税。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,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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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买单是很正常的操作
2、 卖单公司:提供给SOHO核销单、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、报关委托书等
3、 I+SOHO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Consignee / Notify Party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资金流:此种模式没有退税,这个在成本计算时SOHO要加以考虑
信用证上只要注明可接受第三方单据
那么产地证上抬头不一致也不要紧
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:
离岸公司并不能直接做产地证,以及核销和退税的,只有大陆的公司才可以做
或者是外贸代理公司出具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自然C/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,不过这没什么关系,下面再说。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, C/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(Form A同理)。
退税,可以转账到国内代理,然后由国内代理来完成退税,同时离岸公司不需要核销
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:
1.产地证只有国内公司才能做
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公司,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担任中间商
接单转账操作业务,产地证的话离岸公司无法出抬头
2.不过这些单据都是作为国际贸易中的第三方单据
不是离岸公司抬头也不影响你客人那边清关和提货的
会计事务所回复: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国内就可以办理核销和退税
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寻找代理出口也有2种方式:
1.直接买单(不退税情况)
2.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(支付代理费用)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离岸公司单据操作,首先离岸公司并不是大陆的公司,那么他们是不能
直在大陆进行报关的动作,只能由国内的公司来完成,其次,再报完关出
提单SHIPPER的时候,可以让香港公司来当发货人,这样的话就可以起客户
资料保密的作用,客户的箱单发票的话,都是由你离岸公司来出的,最简
单的方式就是把工厂的单据拿来义乌注册香港公司,换上自己的抬头,然后给到客户清关,
完成整个出口的流程。同时离岸公司打回国内的款项可以进行正常的核销和退税
如还有不清楚,可以咨询!
会计事务所回复:
1、产地证质检等第三方单证只有大陆公司才能办理
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公司,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担任中间商
接单转账操作业务,产地证的话离岸公司无法出抬头
2、与此类似的还有CO和FORM A也都是必须由大陆公司提供
这些单据作为国际贸易中的第三方单据
即使不是离岸公司抬头也不影响你客人那边清关和提货的
详细情况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
香港大陆没有报关权,退税要找代理,或者买单出口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第三方单证:CO,质检等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出口报关和客户进口清关互不影响,单据也是独立的,最终给到海外客户提单可修改为离岸抬头(可委托货帮修改北京注册香港公司,用于保护客源)
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,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,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免税
更多问题请咨询会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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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需要通过自己香港离岸公司操作
国外是开信用证到香港离岸公司
合同里怎么规定可以接受第三方单据,英文如何表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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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
网友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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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:victory: :victory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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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关:工厂或代理作为卖方、离岸公司作为买方
清关:海外客户作为买方、离岸公司作为卖方
提单:1.开提单给您香港公司,海外客人看得到国内公司抬头
2.是让货代公司出提单的时候发货人直接写你HK公司,收货人写海外客人,你不用再转让提单少
个手续另外提单上面也看不到国内公司的信息。
离岸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转开给供应商的时候,
也就是所谓的改单,改单时可以把金额改小,
这部分差额就成了中间商(离岸公司)的利润
第一套单据报关出口:工厂做卖方,离岸做买方
第二套单据国外清关:离岸做卖方,国外客户作买方
报关和清关系统不影响操作,单据可修改为离岸抬头(可委托货贷帮修改)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 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
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一般的付款方式,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,但如果做L/C的话,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/C里注明一条: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,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,等着不符点扣款吧(50-150美金没了),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,那就情况不妙了
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(支付代理费用)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
离岸公司可直接买单出口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注册香港公司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(Third Party Documents)了。你直接向客户说明,请他确认接受,一般都没有问题(至少欧洲是这样),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/O或Form. A的,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,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
6.许可证不熟(没做过需要许可证那么高层次的产品),估计也不可能由香港公司出,所以卖方名字也不太可能是你们香港公司,不过许可证应和C/O、Form. A同类,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。
7.除C/O、Form. A和许可证外,所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文件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(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/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),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
4.C/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自然C/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,不过这没什么关系,下面再说。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注册离岸公司, C/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(下面Form. A同理)。
5.Form.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同上。一般C/O或Form.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,看国别地区来了。不过你说你们客户是北欧的,应该是要Form. A不是要C/O了?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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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客户打款至离岸账户,离岸户转报关金额至工厂核销退税,离岸公司利润因不在注册本地获得可申请免税
香港公司给客户的交单单据可以按以下清单制作:
客户→香港公司→代理公司→工厂,报关出口还是用代理公司,
1.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址
2.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
3.B/L稍麻烦点。按规矩,B/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,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(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),那很简单,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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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香港公司名义向国内买产品,然后销售到国外 中间找货代出口更改下提单离岸账户都会显示 offshore account 吗?,可以以香港公司的抬头
单据报关出口:离岸公司作为买方,工厂做卖方
国外客户清关单据:离岸公司做卖方,国外客户做买方。
单据可委托货代更改抬头为离岸公司抬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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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以选择注册香港公司可以让你自由收汇,还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合同,香港公司帐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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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T/T
Shipper就填写香港公司名称和地址, Consignee就写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及电话,Notify可以填写same as consignee, 不需要背书。最好能将提单COPY件传真给客户看一下,收到货款后,再寄正本给客户或做电放提单
2. L/C
Shipper是L/C上受益人, Consignee按L/C上要求to order of ........, Notify按L/C要求一般是申请人。 如果L/C上受益人是香港公司,就需要香港公司的章背书。
你的客户开信用证离岸公司,那么受益人就是你的离岸公司注册香港商标;
报关出口后,得到提单,提单上的SHIPPER可修改
拿着这个提单什么是分类协调制度(HS)?[贸易术语],做好发票和装箱单,以及信用证规定的其他单证,就可以去银行议付了。
议付收款后,你要从离岸公司给国内代理汇款,是你报关时申报的外汇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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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离岸公司不是大陆进出口权公司,开具不了CO,第三方开具给客户不影响清关
一般楼主用离岸公司跟国外生意,然后对方开信用证给离岸公司
货物从国内去到海外,可以找货代公司运作
代理公司:报关,收汇,核销,退税bbs
SOHO(离岸公司)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Consignee / Notify Party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工厂: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
资金流: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,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,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,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(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)。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,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,工厂开等额增票,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
奥德盛徐小姐回复:
以香港公司名义向国内买产品,然后销售到国外
中间找货代出口更改下提单
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,然后发货,将提单 $100万的发票,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,审单无误后,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$120万,离岸银行将$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,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,解付$120万给离岸银行,离岸银行解付$100万给出口商银行,余额$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。
香港直办,离岸公司注册/年审/审计报税,价格最低,服务最佳.
信用证流程如何操作
例如: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$100万合同,中间商以$120万与进口商签约,货物是30辆轿车,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,发货港为上海,目的港为纽约。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,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,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。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/C,$120万(此证称为母证),
转开L/C :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,银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/C, $100万,此证称子证,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:[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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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香港有限公司首先和国内工厂签订购货合同,货物出关后其所有权转移给香港有限公
2、 香港有限公司同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合同,同时香港有限公司要求货代公司改提单,重新出一套以香港有限公司为抬头的提单,接着要求船运公司直接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即可.
3、 国外客户先把货款打入香港有限公司的帐户里,你再将采购成本划入国内工厂进行外汇核销退税。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的利润由于不是来自香港,可以申请合法不交税。
香港金百利-专业 专注 专心 您永远值得信赖的离岸伙伴
1、 买单是很正常的操作
2、 卖单公司:提供给SOHO核销单、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、报关委托书等
3、 I+SOHO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Consignee / Notify Party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资金流:此种模式没有退税,这个在成本计算时SOHO要加以考虑
信用证上只要注明可接受第三方单据
那么产地证上抬头不一致也不要紧
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:
离岸公司并不能直接做产地证,以及核销和退税的,只有大陆的公司才可以做
或者是外贸代理公司出具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自然C/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,不过这没什么关系,下面再说。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, C/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(Form A同理)。
退税,可以转账到国内代理,然后由国内代理来完成退税,同时离岸公司不需要核销
会计事务所专业回复:
1.产地证只有国内公司才能做
离岸公司作为境外公司,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担任中间商
接单转账操作业务,产地证的话离岸公司无法出抬头
2.不过这些单据都是作为国际贸易中的第三方单据
不是离岸公司抬头也不影响你客人那边清关和提货的
会计事务所回复: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国内就可以办理核销和退税
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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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直接买单(不退税情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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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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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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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保密的作用,客户的箱单发票的话,都是由你离岸公司来出的,最简
单的方式就是把工厂的单据拿来义乌注册香港公司,换上自己的抬头,然后给到客户清关,
完成整个出口的流程。同时离岸公司打回国内的款项可以进行正常的核销和退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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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不是离岸公司抬头也不影响你客人那边清关和提货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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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大陆没有报关权,退税要找代理,或者买单出口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第三方单证:CO,质检等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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