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
我们是一家离岸公司(只有英文名,没有汉语名),近几天我们需要走货,是铁路,能不能用离岸公司的英文名写箱单发票的英文报关卖家,买家是实际的国外客户,涉及到汉语名写核销单和委托的贸易公司名。盖得章也是离岸公司的章(卖家)。这样操作会不会影响外贸公司的将来退税?
在线等,谢谢。
论坛受益者
公司名称是中文还是英文不影响,
修改好给客人清关单据SHIPPER抬头即可
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
直接用英文可以核销退税的
给客人清关单据的抬头是可以进行修改成离岸公司名称
核销退税后续只要是有境外公司汇款到大陆公司帐户就没有问题。
给你客人的单据可以写你离岸公司信息。
这样不会影响将来的退税。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。
回复
这个不可以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只有在给买方清关时才可以做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发票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程序:成立香港公司,然后开设银行账户,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,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,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,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,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,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,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,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账户,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,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,退税,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,到时可以转到个人外币账户上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LZ:
没有影响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,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。
一套报关(代理出口公司抬头),一套给国外客户(香港公司的抬头)
报关是由国内代理公司注册英国公司条件,那么就是代理公司的抬头。
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关税税率,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。
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,发票,提单。
箱单,发票都没问题,自己可以做企业财产估值,最主要的就是提单。
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,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
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,那么就需要换单。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,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。
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,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。
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,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。
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,invoice,提单。
箱单,invoice都没问题,自己可以做,最主要的就是提单。
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,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
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,那么就需要换单
可以具体说说问什么报不了关吗? 我们想偷梁换柱,把它说成是贸易公司的英文名,我们的公司名看不出来是哪里的,核销单和委托的章还是贸易公司的。
清关的时候用离岸公司的抬头
这里设定的是100% 收到货款的模式,
A. 离岸账户收到货款 ->B. 通过网银打款到进出口代理美元账户 ->C.代理收到美金后当天兑换成人民币 ->D.支付给指定代理商对公账户 ->E.出货报关(使用代理的单证)核对品名和税号(与代理和供应商双方核对) ->F.拿到预录单给代理安排供应商开票 ->G.供应商开票完成后提交复印件给代理 ->H.拿到退回来的核销单和发票后给代理 ->I.代理验证发票无误后预垫退税给个人.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没有关系的,是可以的,离岸公司在大陆是合法操作的,只要是正常的贸易,有将货款划给货代就可以进行核销的,离岸公司本身就是境外公司
香港直办,离岸公司注册/年审/审计报税,价格最低,服务最佳.
直接用英文名字操作,并不影响正常核销和退税
上海企业代理
离岸公司就是作为中间商操作,举例如下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,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离岸公司就是作为中间商操作,举例如下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,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这个不影响的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
上海企业代理
不收影响 的,名称是正确的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没有影响的是可以正常的核销退税的
不会受到影响的 可以只用英文名字来操作的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字的 这个是没有影响的
会计事务所回复:
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注册澳门公司。
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会计事务所回复:
可以直接用离岸公司来做箱单发票抬头的没什么问题的
这个的话,是不影响到外贸代理公司来退税的
这个放心好了!只要是境外公司打钱过来,离岸也算是
境外的,所以不管怎么样国内都是可以进行正常核销和退税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字的,这个不影响正常核销和退税的!
可以用离岸公司做抬头的,这点没有影响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详细情况由于论坛回复有限澳门公司注册,可以网上或者来电咨询顾问!
会计事务所回复:
这个不可以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只有在给买方清关时才可以做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发票
会计事务所回复:
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寻找代理出口也有2种方式:
1.直接买单(不退税情况)
2.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(支付代理费用)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会计事务所回复:可以用你离岸公司的名字来写箱单发票的,不会有影响的
★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
★要出口的话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★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★代理帮你退税,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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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一家离岸公司(只有英文名,没有汉语名),近几天我们需要走货,是铁路,能不能用离岸公司的英文名写箱单发票的英文报关卖家,买家是实际的国外客户,涉及到汉语名写核销单和委托的贸易公司名。盖得章也是离岸公司的章(卖家)。这样操作会不会影响外贸公司的将来退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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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是中文还是英文不影响,
修改好给客人清关单据SHIPPER抬头即可
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
直接用英文可以核销退税的
给客人清关单据的抬头是可以进行修改成离岸公司名称
核销退税后续只要是有境外公司汇款到大陆公司帐户就没有问题。
给你客人的单据可以写你离岸公司信息。
这样不会影响将来的退税。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。
回复
这个不可以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只有在给买方清关时才可以做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发票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程序:成立香港公司,然后开设银行账户,出口还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是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,您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合同,同样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合同,货物是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,在这中间货物作个名义上的买卖,代理出口公司卖给香港公司,然后香港公司卖给国外的客户,这样客户把款项汇到香港公司的账户,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,那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的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,退税,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的账户上,到时可以转到个人外币账户上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LZ:
没有影响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,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。
一套报关(代理出口公司抬头),一套给国外客户(香港公司的抬头)
报关是由国内代理公司注册英国公司条件,那么就是代理公司的抬头。
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关税税率,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。
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,发票,提单。
箱单,发票都没问题,自己可以做企业财产估值,最主要的就是提单。
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,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
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,那么就需要换单。
利用香港公司操作,出口需要做两套单据。
报关是由国内agent公司,那么就是agent公司的抬头。
以香港公司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,那么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香港公司的抬头。
给国外客户的单据无非是箱单,invoice,提单。
箱单,invoice都没问题,自己可以做,最主要的就是提单。
如果货代是您自己指定的,那么由他们直接出成是香港公司的抬头
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,那么就需要换单
可以具体说说问什么报不了关吗? 我们想偷梁换柱,把它说成是贸易公司的英文名,我们的公司名看不出来是哪里的,核销单和委托的章还是贸易公司的。
清关的时候用离岸公司的抬头
这里设定的是100% 收到货款的模式,
A. 离岸账户收到货款 ->B. 通过网银打款到进出口代理美元账户 ->C.代理收到美金后当天兑换成人民币 ->D.支付给指定代理商对公账户 ->E.出货报关(使用代理的单证)核对品名和税号(与代理和供应商双方核对) ->F.拿到预录单给代理安排供应商开票 ->G.供应商开票完成后提交复印件给代理 ->H.拿到退回来的核销单和发票后给代理 ->I.代理验证发票无误后预垫退税给个人.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没有关系的,是可以的,离岸公司在大陆是合法操作的,只要是正常的贸易,有将货款划给货代就可以进行核销的,离岸公司本身就是境外公司
香港直办,离岸公司注册/年审/审计报税,价格最低,服务最佳.
直接用英文名字操作,并不影响正常核销和退税
上海企业代理
离岸公司就是作为中间商操作,举例如下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,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离岸公司就是作为中间商操作,举例如下
离岸公司货物途径:货物采购地(中国)-------国外买家
离岸公司货款途径:国外公司-----A------ 离岸公司-----B------ 进出口代理公司----C-----工厂外贸,
A: 国外客人打货款到离岸公司
B: 离岸公司打采购货款到进出口代理公司
C: 进出口代理公司核销结汇后打款到工厂
这个不影响的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
上海企业代理
不收影响 的,名称是正确的
上海企业登记代理
没有影响的是可以正常的核销退税的
不会受到影响的 可以只用英文名字来操作的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字的 这个是没有影响的
会计事务所回复:
离岸账户是境外账户性质,转给大陆公司国内就可以去核销和办理退税了注册澳门公司。
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会计事务所回复:
可以直接用离岸公司来做箱单发票抬头的没什么问题的
这个的话,是不影响到外贸代理公司来退税的
这个放心好了!只要是境外公司打钱过来,离岸也算是
境外的,所以不管怎么样国内都是可以进行正常核销和退税
可以直接用英文名字的,这个不影响正常核销和退税的!
可以用离岸公司做抬头的,这点没有影响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,采购只要形式发票
C/O: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,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。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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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不可以
第一、箱单发票中英文名字不能是2家公司
第二、离岸公司没有出口权
报关不能用抬头是离岸公司的箱单发票
只有在给买方清关时才可以做离岸公司抬头的箱单发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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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离岸公司在国内没有进出口权,如出口可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2、如需退税只能由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3、最后你离岸公司转帐给代理即可
寻找代理出口也有2种方式:
1.直接买单(不退税情况)
2.退税找代理公司操作(支付代理费用)
代理公司:报关,核销,退税
离岸公司:提单shipper,产地证exporter,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
客人:提单 Consignee ,产地证Consignee,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
会计事务所回复:可以用你离岸公司的名字来写箱单发票的,不会有影响的
★离岸公司没有进出口权
★要出口的话找代理公司或者有进出口权工厂
★退税只能是大陆有进出口权企业或者代理操作
★代理帮你退税,直接离岸帐户汇款到代理帐户即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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